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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薪俸稅

課稅范圍
香港的薪俸稅是按地域來源征稅,任何于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,均須繳納薪俸稅。

課稅年度
由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

扣除和額
薪俸稅對可扣除項目的界定非常清楚,可扣除部份包括政府認可的慈善機構捐款、向認可的退休計劃支付供款、個人進修開支、個人居所貸款利息、完全或必須為產生該評稅入息而招致的所有支出。以下是香港二零一二/一三和二零一三/一四年度的額及稅率

計算薪俸稅時可獲得的額(港幣) 2013/14 2012/13
基本額 120,000 120,000
已婚人士額 240,000 240,000
子女額(每名計算)第一名至第九名子女    
- 在課稅年度內出生 140,000 126,000
- 在其他課稅年度出生 70,000 63,000
供養(yǎng)年齡55歲或以上,但未滿60歲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額(每名計算) 19,000 19,000
供養(yǎng)年齡55歲或以上,但未滿60歲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額外額(與納稅人同住的受供養(yǎng)家屬)(每名計算) 19,000 19,000
供養(yǎng)年齡為60歲或以上,或有資格審請政府傷殘津貼的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免征額(每名計算) 38,000 38,000
供養(yǎng)年齡為60歲或以上,或有資格審請政府傷殘津貼的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額外免征額(每名計算) 38,000 38,000
供養(yǎng)兄弟姊妹額(每名計算) 33,000 33,000
單親額 120,000 120,000
傷殘受養(yǎng)人額(每名計算) 66,000 66,000

計算薪俸稅時可扣除最高限額(港幣)
扣除項目 可扣除額(2013/14) 可扣除額(2012/13)
個人進修開支 80,000 60,000
居所貸款利息 100,000 100,000
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或認可職業(yè)退休計劃下所支付的法定供款 15,000 14,500
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76,000 76,000
認可慈善捐款[(入息-可扣除支出-折舊額)×百分率] 35% 35%

稅率
薪俸稅稅率可以累進稅率或標準稅率計算,以繳稅較少者為準:
1) 標準稅率以凈入息總額的15%計算
2) 以薪俸稅累進稅率計算

薪俸稅累進稅率(減去扣除項目及額后的入息) 2013/14 2012/13
最初的$40,000 2% 2%
其次的$40,000 7% 7%
其次的$40,000 12% 12%
其余 17% 17%

暫繳薪俸稅
在有關課稅年度完結前,稅務局會根據上一年評定的稅款向個人征收暫繳薪俸稅。在下一年,當有關年度的稅款評定后,已繳付的暫繳稅款會用來支付該年度應繳付的薪俸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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